生产第二类、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
进行备案时应提交的材料: 备案登记表(见附件二);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资质证书(复制件);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(复制件); 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; 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,应提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(复制件);
经营第二类、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
进行备案时应提交的材料: 1、备案登记表(见附件二); 2、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质证书(复制件); 3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(复制件);
主办单位:江苏省海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承办单位:江苏省海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:江苏省海安县城宁海南路 1 号 邮编:226600 电话:0513 — 8169805 传真:8169800 网站管理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