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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页位置:首 页 >> 政务公开 >>备案时应提交的材料
 

 

生产第二类、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

进行备案时应提交的材料:
备案登记表(见附件二);
主要负责人和安全资质证书(复制件);
工商营业执照副本(复制件);
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;
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,应提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(复制件);

 

经营第二类、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

进行备案时应提交的材料:
1、备案登记表(见附件二);
2、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质证书(复制件);
3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(复制件);

4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(复制件)。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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